提問者:love55172872014-04-20 00:00
意向車型:馬自達 Mazda6 比對方面:油耗,動力,舒適度,操控度,安全,保養(yǎng)費用,外觀,內飾,空間,質量
就按你的要求,給你答案自己分析吧: ES240 睿翼2.5 油耗:都按城市道路:14升左右, 12升左右。 動力:ES240 2.4L 167馬力 L4 2.5L 169馬力 L4 總重量:1595KG 1501KG 舒適度(懸掛)操控:麥弗遜式獨立懸掛+雙連桿獨立懸架 雙橫臂扭桿式獨立懸掛+多連桿式獨立懸掛 安全:看總質量1.5噸左右一個樣?沒有什么安全可言? 保養(yǎng)費:ES240 10萬公里免費,和凱美瑞一樣用的是一汽豐田普通機油(其實已經(jīng)算在你40多 萬的車上了) 睿翼2.5 200元左右(要看你用什么機油,如果用法國MOTUL機油700元也有) 外觀:看個人眼光,有人覺得10多萬買的本田思迪好看?(我覺得本世紀最丑的車) 內飾:ES240要豪華。(房子本來是個豆腐渣工程,里面裝修再豪華也是無用。 空間:看軸距 2775mm 2725mm ES240多出50mm.也就是5CM有什么用? 質量:車身結構差不多,內飾比睿翼好,懸掛比睿翼差。 車是要看底盤和發(fā)動機(變速箱)為主,二連桿的車子還比不過馬6的底呢? ES除了價格可以和德國三馬車比,其他的只能和江淮和悅RS比,前后懸掛結構一個樣。 馬6懸掛,前面:雙橫臂扭桿式獨立懸掛 ,后面:多連桿式獨立懸掛+橫向穩(wěn)定桿。 ES系列是換了殼的凱美瑞,ES240的發(fā)動機代號是2AZ-FE這和凱美瑞是一樣發(fā)動機,更可怕的是都是用5檔的波箱(現(xiàn)在的車,沒有雙離合,也要有6檔吧?)。同樣是前置前驅的。豪華車大多都是前置后驅的,也就是后輪驅動,而ES240是前置前驅的這一點和凱美瑞是一樣的,豪華車很少會使用前懸掛是麥弗遜式獨立懸掛,后懸掛是二連桿的。大多情況下是前懸掛是雙叉臂,后是多連桿。還有剎車前后應該都是通風盤的,ES240是后實盤的。 現(xiàn)今的汽車的助力轉向已經(jīng)是電動助力為多,而ES240是機械液壓助力。 給你不買ES的理由吧? 缺點: 1、底盤是30幾年前的東西。 2、發(fā)動機是20年前的,都是VVT-i不是雙DVVT的。多了個D就不一樣了,不過發(fā)動機還是落后。 3、5檔波箱,落后以大多數(shù)的競爭車型。 4、前置前驅的車缺少操控和動力? 5、價格是致命的。(ES350在香港也就是38萬港元左右。) 6、油耗和其他競爭車型差不多,ES240 城市道路14升油左右(跟凱美瑞240是一樣的),就拿寶馬523Li比吧?寶馬5系要重多230kg左右。(ES240,1595kg。523Li 1825kg)我怎么會拿它跟523比啊?只能跟凱美瑞比。 7、這么多同機價位的車,不知道為什么要選它? 優(yōu)點:10萬公里免費保養(yǎng),這個是很多人買這個車的原因。如果你買了,你可以看看他們用什么機油給你做保養(yǎng),都是用和廣汽--凱美瑞一樣的機油和機慮。 車子已經(jīng)不再是代步工具?樓主要買什么車不要聽什么人去說,自己要有主觀,多去看看,問問,有的車利潤空間大,什么論壇里都會有“托”,所以要自己去分析。
回答者:KHAKI05052016-04-20 00:00
都是豐田旗下的車耶,雷克薩斯是豐田旗下的高端品牌 個人感覺雷克薩斯的舒適度和內飾,質量都是無用質疑的,是進口的么,質量肯定沒問題的,至于內飾的配置也很豐富,保養(yǎng)保修就優(yōu)勝咯,雷克薩斯是四年或十萬公里的免費保修或保養(yǎng) 不過
提問者:qsysicc2013-04-22
USB接口確實是用來插U盤放歌的 但是平均油耗怎么清楚就得看說明書了,隨車應該給你一張光盤的..自己看看.或者直接詢問4S店...
提問者:2013-09-08
噴油量過大了,或是燃燒的不好.可能性是:火花塞,點火線,空氣流量計,進氣壓力傳感器,氧傳感器,噴油嘴,節(jié)氣門,電腦板 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水溫傳感器的輸出到電腦板里的信號錯誤`使電腦板對噴油嘴的噴油量加大,像這樣的問題
提問者:yongchuibx2013-04-30
官方說明書上標明使用93號,97也是可以的。油耗會低一些。 ES250是自然吸氣發(fā)動機,用93足夠了,如果你不放心再加燃油添加劑。
提問者:yanghulu2013-10-24
個人推薦環(huán)子 雖然大街上有點泛濫了 但德系車就是比日系車更靠譜 如果擔心A6L明年出新款趕不上潮流的話 那何必不考慮一下A4L2.0T高配呢 目前看來A4L相對以前的舊款改觀是最大的 估
提問者:dick.wu1002014-09-05
一般來講,油耗高和用什么機油沒關系,這個級別的車用黃殼一級的就行
提問者:Tasselofleest2013-09-22